面对规则的惩罚,你是否能够欣然接受?

人总是习惯性地为自己的行为找借口,这个借口越具有合理性、越能站得住脚,人就越满足。面对规则的惩罚,也是如此。

违反规则受到惩罚,内心就开始琢磨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。是大家都这么做,我只是从众?是因为贪图了某些不当的东西?还是纯属无心之过?大家都这么做,为什么我受到了惩罚,而别人没有受到惩罚?这似乎不公平啊。贪图了某些不当的东西,是因为我缺少这些啊,如果在一个公平有爱的社会,我怎么会走上这条路?无心之过,不知者不罪,这条规则我怎么不知道?也没有人告诉过我啊!越是认为自己的借口合理,越是认为规则不合理。

找借口应该算是人的一项本能,但人不是靠本能来参与社会活动的。有人说法外有情,规则不应该是冷冰冰的条款。其实这是没错的,法律运行之外才能是人情,规则在制定的过程中已经将人的感性和理性考虑进去了,所以并不是冷冰冰的条款。但是事实上,很多人的理解不是这样的。不希望执法者过于呆板,应该将规则执行得更有人情味,特殊情况应该特别对待。但是,如果果真如此的话,那就等于没有了规则。特殊性广泛地取代了普遍性,法律也就没有了任何意义。

找借口无非就是图个心里安慰罢了。但是这种安慰凌驾于规则之上,显然不是规则的应有之义。法律也好,一般性的规则也罢,它本应该就是禁止随便演绎的。该惩罚的,就要惩罚,无论是什么借口。至于衍生的其他问题,你认可不认可、满意不满意,那就让法律和规则之外的人文关怀去解决好了。没必要非把规则搞的不像规则,让人们对法律本身怀有过高的期望,那本身是不现实的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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