文明行为,该怎样促进?

前段时间,某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开始实施。一时间,这一条例的宣传单、宣传标语见诸城市的各个角落。本来也是一件极为正常的事情,但是乍一看那张“‘负面清单’重罚‘不文明’”的宣传单,总是感觉有些不对劲儿。

第一,宣传标语简单粗野,这首先是一种不文明的行为。整个版面,十几个突出的“罚”字,非常显眼。诸如“膀爷、霸座、插队,罚!”“‘广场舞’扰民”,罚!“私搭乱建,罚!”……这些文字好像并不是在教导他人文明,而是以一种粗暴的口吻在训斥他人。为什么不能以一种更加文明的方式来宣传呢?教导他人文明,要先从自身行为开始。

第二,仅仅专注于惩罚的功能,本身就不是文明执法的效果。处罚并不是这一条例唯一的内容,还有倡导和奖励的内容,宣传单却避而不谈。这样的表述虽然通俗易懂,任何法律规范的实施也必然需要有强有力的罚则作为保障的,但是惩罚向来不是目的,关键在于如何促进文明行为。专注于宣传惩罚的效果,淡化教育和倡导的促进作用,这种形式过于简单粗暴,违背了条例制定的初衷。

第三,既然说是“负面清单”,就应该将不文明现象尽量多得囊括其中,给人的行为做一个大致的指引。但是宣传单却并没有包括条例的全部内容,只是大致分为了公共秩序、交通行为、社区生活、公共环境等四类,并简要附上条例的几条内容。这是远远不够的,至少并不能称之为“清单”。由此来看,这个宣传单的内容与名称是不太相符的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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