冷漠的理性,我们不需要!

很多事儿,就像这几天热议的“长春盗车杀婴”一案,在网络上一片喊杀的声音之中,也是夹杂着一些呼吁“理性”的声音,要大家理性进行情绪宣泄。其主旨是说不能以“民意判决”取代司法裁判,事情的背后存在严重的社会问题,是应该反思的。这种说法或者论调没什么问题,但是谈到情绪的宣泄怎么理性到这个程度,多少有点站着说话不腰疼的味道。

什么是理性?理性表达的是一种正常的思维。当最基本的人伦受到严重践踏之时,如果民众都能释然的看待这件事,敬等法律的处置,对穷凶极恶之徒毫无憎恶之情,那是这个社会民众的冷漠。理性不是冷漠,缺少了感性因素的理性,那是不现实的。而情绪的宣泄,本身是一个感情表达的过程。感情的表达只要在适度的范围之内,那就是理性的。例如,亲人受害,失声痛哭、乃至肢体冲突,这都应当是正常范围之内的。如果像有人期待那样,理性进行情绪宣泄,将这件事情上升到解决社会问题的理性层面,等待法律裁判,我想一般人是做不到的。

在理性与感性之间,没有绝对的鸿沟。关于动辄说及民众不理性的这种言论,是不负责任的。难道像某些电视台播放新闻联播所展现的姿态才能叫理性吗?在这个一直以集体观念和秉持理性为主流的社会下,我们失去的还不够多吗?多一些感性,又何妨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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