惯于删帖的平台向来不是公共平台

一般来说,公共服务的,是政府或者具有公共职能的组织或其授权的组织,提供的具有共同消费性质的公共物品和服务。但是一些超大规模型的网站,已经足够影响到社会上多数人的日常生活之时,它就具有了准公共服务的效果。于是,绝大多数门户网站都是面向不特定群体提供服务的,这看似在提供一种公共服务,但是它对于自身的定位却决定了它是不是在提供公共服务。

如果是(准)公共服务,在公众支持下才能够得以存在和发展,那就需要有不同的义务。例如,它有容忍义务,要容忍批评,不能一不高兴就拒绝服务甚至伤人。有披露义务,你做了什么,要如实告知,特别是他人有合理怀疑的时候。有审慎义务,你做什么,要认真、要严谨,不能稀里糊涂的做事。所以,如果网站作为一种公共平台,不可能随意删帖、任意封号。即使要删,也应列明具体理由,而不是将各种不喜欢的事儿都统统地归纳为“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”。如果真的是“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规定”,也并不是一个网站能够做出判断的,因为它根本没有这个权利。

如果不作为公共服务,网站就只是作为自家院子。可以决定别人是否可以进来,别人做的让自己不高兴了,甚至可以关门谢客。因此,这样的网站,完全可以随意删帖、任意封号,甚至对那些不特定的群体并没有过多的义务,网站只是不侵犯他人的权利就可以了。他人在网站的帖子被删?就相当于陌生人到主人家串门,要在人家家里鼓捣点东西,主人家喜欢便留,不喜欢扔了便是。

有些网站,到底如何定位,大致按照以上的判断就能知道了。那些惯于删帖的网站,跟公共服务基本不搭界的,称之为“公众平台”也不过就是徒有其名的概念炒作罢了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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