名字之争

古代的皇帝,面对后宫的妃嫔,即使他不喜欢了,也不会让他改嫁,认为这关乎皇家的尊严。但这已经过去了。

现代。甲乙结婚,夫妻琴瑟和鸣、举案齐眉,传位当地佳话,提甲必然想起乙,提乙必然想起甲。突然一天,甲乙离婚。甲便不让乙再婚,认为乙再婚会坏了自己的名声。您说这事儿扯淡不?

原来你的名字,你不要了。有人想用,你不让用,说那个名字是你的过去,找来一大堆理由,来说明那个名字仅属于你。这是什么逻辑呢?要么你就别改名,既然改了,说明你已经不喜欢那个名字了。你不喜欢的、抛弃的名字,为什么不能让别人用?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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