货比三家

租辆车,从兰州辗转开到了天水,结果回到天津后却收到短信说交通违法了,超速10%以上20%以下。处罚决定:罚款0元,扣分0分。本以为只能到违法所在地或者车辆登记地,都已经联系好了外地的朋友,却突然发现原来现在已经能够异地处理了。

先去交管某支队甲大队,被告知:除了身份证和驾驶证之外,还要求提供租赁合同、行驶证原件(或者清晰的复印件)、委托书盖章、营业执照复印件,这些都要盖章。如此,只能联系租赁公司邮寄这些材料了。想着这么麻烦,突发奇想,换一家再问问吧。

到了乙大队,被告知:身份证、驾驶证,行驶证没有原件的话照片也可以,租赁合同电子版的也行。果然爽快!租车公司的网上账号中下载了行驶证照片和租赁合同,打印好,处理完毕!

总结一下:

第一,如果有的选的话,不要盯着一家一直走到黑,凡事儿多问问,货比三家嘛。

第二,互联网是个好东西,全国联网,的确非常便民!

第三,这是第一次租车,新的事物要勇于尝试。

Leave a Reply

Your email address will not be published. Required fields are marked *